《足球》报撰写了一篇关于足坛反腐的专题报道,该报表示,管理层操纵比赛、遥控“官哨”、人事管理、国字号选帅、商业开发与赛事开发六大利益链条需要严格把控。
3月27日,2024全国体育系统足球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推动足球改革发展,关键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足球协会要凝聚发展共识,明确工作责任,齐心协力抓好足球改革发展,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责任明确、顺畅高效”的足球管理体制机制。
本次会议召开的同时,中国足坛反腐案陆续宣判,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原副主席于洪臣、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中超联赛公司原总经理董铮、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分别被依法判刑,中国男足原主教练李铁被控受贿、行贿等罪名,一审李铁也最终当庭认罪悔罪,择期宣判。中国足坛这次反腐风暴历经1年有余,终于到了涤荡污浊,惩恶典型的阶段性节点。
虽然这些足球领域一段时间内的实权人物,已因各自罪行得到应有惩罚,但他们的贪婪给中国足球生态带来的以下六个方面全方位的恶劣影响,短期内很难消除。人们痛恨这些足球领域的“贪官巨蠹”,同样也会思考足球圈在这次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式反腐风暴后,应当如何追根溯源,向深层次寻找“病根”,让腐败因素和腐败势力彻底失去生长的土壤。
中国足球要恢复清朗生态,更需要足球领域内外乃至全社会集思广益,以更全面的监督体系防患未然,填补中国足球在这次反腐风暴中暴露出的六大方面漏洞,避免中国足球腐败问题死灰复燃,给中国足球生态带来周期性的沉重打击。
链条之一:管理层操纵比赛
解决办法:构筑全面防线
这次中国足球反腐风暴之中,多名涉案人收受贿赂、利用职权通过俱乐部直接操纵比赛结果,影响升降级,破坏联赛公平竞争秩序,对中国足球行业生态的影响十分恶劣。从时任武汉卓尔主帅李铁,到前足协主席陈戌源、足协副主席李毓毅、足协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前足协副主席于洪臣等人全面涉及收受贿赂并利用职权操纵比赛的罪行,直接破坏公平竞赛秩序,对职业联赛良性发展造成了巨大打击。
相比十余年前的中国足坛系统性腐败案件,这次中国足球管理层直接操纵比赛结果方面的腐败程度完全超出公众心理预期。这体现在涉案人员收受贿赂金额巨大,涉及人员权力大、职位高、人数多和俱乐部广等方面。仅是李铁在武汉卓尔和河北华夏幸福两家俱乐部之间,涉及通过俱乐部操纵比赛的涉案金额就超过6500万元。陈永亮7年间受贿51次,涉及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和个人,金额接近2000万元。陈戌源甚至在上任足协主席前,就已开始收受地方足协贿赂。
足球领域大范围的直接操纵比赛,破坏公平竞赛,违背体育精神行为,对联赛公信力和足球产业的打击非常巨大。2006年意甲“电话门”事件,让意甲联赛彻底从昔日欧洲第一联赛的宝座跌落。而足球管理层系统性腐败近乎摧毁整个足球产业的前车之鉴,包括东欧的波兰、乌克兰、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及摩尔多瓦等国。其中,高加索三国成为足球管理层实权人物直接操纵比赛结果的重灾区。
10多年前中国足坛实权人物南勇、谢亚龙获罪,就已暴露出中国足协在监管方面的严重缺失。虽然足协内部有一系列行业规范和自我监督机制,但相对独立、封闭的特点让自我监督很难真正落实。相隔10多年的两次中国足球贪腐风暴,都是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导致滥用权力,肆无忌惮以权谋私的结果。在此期间中国足协也陆续接受了中央巡视组巡视,制定了整改计划和完善监督机制,但这次腐败窝案集中爆发,还是凸显了中国足坛长期存在的圈子文化、山头主义。当整个足球领域管理层形成闭环关系网后,内控监督机制就失去了应有震慑力。
要从根本上杜绝足球管理层以权谋私直接操纵比赛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和问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外在和内在监督手段的全面防线。包括巡视组机动巡视、针对足协组织赛事专项巡查、专项治理,还要打破圈子壁垒,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深入到足协内部的监督。
链条之二:遥控“官哨”
解决办法:提高管理透明度
裁判违反公平竞赛原则,操纵比赛结果一直是中国职业联赛最突出的“痼疾”,之前已有过两次裁判领域的反腐风暴。这次反腐风暴目前重点虽然不在裁判界,但以陈戌源和曾在足协裁判办供职的中超公司前总经理陈永亮等人,公然收受贿赂在裁判判罚、俱乐部和球员纪律处罚上牟取不正当利益,其性质比裁判收受贿赂导致不公判罚更为恶劣。
意甲“电话门”中,尤文图斯俱乐部高管贿赂和控制裁判,而这次中国足坛反腐风暴则是足协管理层直接影响裁判判罚。这些不公正的判罚导致大量俱乐部成为违反公平竞赛原则判罚的受害者。裁判、足协和联赛的公信力受到舆论严重质疑,俱乐部和联赛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失,更导致更多俱乐部要寻求相对公平的判罚,只能加入行贿行列,成为足坛腐败环境的一份子的恶性循环。
足协实权人物通过控制裁判以权谋私的行为,对足球行业生态的破坏性显而易见。裁判是足球世界的“法官”,是竞赛规则和纪律处罚的执行者。球队在球场上的努力,因为来自足坛实权人物“遥控”裁判的不公平判罚毁于一旦,受损的不仅是俱乐部的竞技和经济利益,还因此引发了巨大的舆论争议。球迷、俱乐部对足球管理者的信任降到冰点,对足球生态的破坏体现在精神层面,而修复这种信任的难度更大,所需时间也更长。
中国足球的社会满意度长年处于低位,裁判选派不透明、判罚争议过多带来的公信力下降是重要原因。尽管中国足协十余年来也有新的制度、方法和规范选派裁判,并加大了对裁判的内部处罚力度,但因为来自足协管理者的权力寻租,内控机制不到位让这些不断完善的制度、方法和不断加大的处罚力度仍然缺乏透明度和统一标准。
足球管理层影响裁判判罚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缺乏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管理层和裁判自由裁量权过大。杜绝足协管理层对裁判界的违规控制,本质上还是要落在公开、透明和加大处罚力度,让足坛管理者和裁判两个手握关键权力的群体,不敢逾越红线。
链条之三:人事管理
解决办法:严管选拔招聘
以前足协主席陈戌源为首的足协管理者任人唯亲,任人唯钱,“卖官鬻爵”,跑官买官,足协又怎么可能以发展中国足球为主责?足协内部人事选拔的腐败被曝光后,其荒诞和令人震惊的程度丝毫不亚于足坛管理者个人的贪腐程度。人事选拔腐败从本质上是足球生态败坏的根源,同时又进一步破坏足球生态,形成了恶性循环。陈永亮早在10多年前、上次足坛反腐时就已涉案,居然还能“带病”在足协任职18年,令人匪夷所思。与足协领导层关系过于密切的下属,甚至形成了足球领域公认的小圈子。
足协下辖部门近年不断膨胀,与足球管理层的“卖官鬻爵”有直接关系,他们又互为纽带形成相对封闭的利益圈子。利益捆绑的小圈子必然不断通过权力寻租,竭尽所能从足球产业各领域谋取不当利益。十多年来足协内部没有形成人事提拔、调动和任免的公开、公平竞争机制。要从根本上杜绝“贿选”,建立与完善公开、公平选拔机制是关键。鼓励向社会开放,吸引各领域人士参与选拔过程,作为选拔透明度的外部监督,或许会成为行之有效的尝试。
足协人事选拔、招聘理应条件严格且对外公开,杜绝“任人唯亲”的回避制度也应严格执行。广受诟病的“萝卜招聘”和“绕道进人”更应该从这次反腐风暴之后彻底消失。足协在选拔、招聘方面也要接受内部和外部的共同监督,并且能接受机动巡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只有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力度,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都要经过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禁绝“任人唯亲”和“任人唯钱”。
国际足坛在内部监督方面也有可借鉴之处。布拉特和普拉蒂尼贪腐案爆发后,国际足联和欧足联增强了内部监督部门的社会代表性和专业性。人事选拔要避免“贿选”,只能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增加透明度。这次足协招聘社会监督员,是欢迎社会监督的有益尝试。但社会监督要落到实处,还需要真正进入足协内部,参与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才能形成有效监督。
链条之四:国字号选帅
解决办法:监督员参与过程
这次反腐风暴中,李铁通过行贿成为男足国家队主帅,又通过巨额受贿选择球员进入国家队,在社会层面的舆论冲击力非常巨大。除了李铁的所作所为与他之前的“人设”完全相反的反差,还在于他的行为进一步削弱了中国足球本就非常薄弱的公信力基础。
中国男足国家队近年绩每况愈下已带来太多负面舆论效应。在这样脆弱的舆论公信力基础上,陈戌源和李铁掌控的国家队在国脚选拔上,依然无法做到以状态和实力为标准,严重损害了国家队在大赛取得预期成绩的利益。2022年世界杯12强赛上,国脚选拔不公对国足造成的巨大影响球迷们皆有目共睹。
选拔国脚、国家队教练与监督是竞技体育的重要内容,事关一国足球产业和国家队的成败。此前体育总局早已制定了《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但足协内部并未真正落实该规定。既有李铁这样行贿上任的国家队主教练,还有更多缺乏透明度的国脚、国家队主帅选拔过程和结果。当国家队主帅靠贿选上位,大赛期间还忙着为代言品牌做宣发,又怎能指望他在力争国家队取得佳绩上尽心尽力?
作为国家队主帅,李铁还违规干涉球员转会,从中谋求不当利益。国家队主帅参与球员转会本身就涉及利益关联,自然无法做到公平选拔和使用球员。李铁利用在足协管理层或教练的职务权利和便利,收受贿赂向球员提供转会和进入国家队的帮助,是严重违规的渎职行为,但这样的渎职从一开始就得到足协管理层的包庇甚至纵容,也从侧面证明足协内部监督机制的失效。
韩国在公正、公平和透明选拔国脚和主教练上有自己的机制。韩国足协专设的国家队实力强化委员会,由足协官员、K联赛俱乐部主教练、大学联赛教练和与足球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组成。选帅标准向社会公开,选帅过程受委员会内社会代表性广泛的成员监督,至少从制度上避免了选帅“暗箱操作”。虽然韩国也无法确保尽善尽美,但至少这是可以借鉴参考的例子。至于国家队大名单的圈定,虽然是主教练的权力,同样可以通过相对透明的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监管。
目前,足协已经开始招牌社会监督员,就应该让社会监督员监督国字号选帅的过程而不是结果。在保证选帅保密性的前提下,足协选帅的最终选择过程的合理性、理由的充分性都应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避免李铁贿选事件的重演。
链条之五:商业开发
解决办法:杜绝权力集中
当年国足教练的翻译,多年后能负责协调国足赛事,成为国际足联和亚足联比赛监督,甚至在足协16个部门中身兼三个部门一把手,董铮的冒起令人震惊。董铮的权力过于集中,而绝对的权力极容易滋生腐败。8年之间董铮非法收受广州恒大等23家俱乐部贿赂共计38次,被控受贿金额2200多万元。涉案款项涵盖足协多种事项,包括媒体版权合作、足球赛事承办、赛事票务代理、场馆验收、商务运营管理、装备违规处罚、参赛费拨付和球员经纪等。
董铮在中国足协和中超联赛商业开发领域几乎一手遮天,因此他收受贿赂为中国足球的商业环境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中超没有在金元时代把握住空前的商业巨额收益机遇,反而和提升联赛质量,夯实青训根基,让联赛进入可持续发展良性轨道渐行渐远。这些都与与商业开发和赛事经营的混乱密切相关。中超的商业环境失去了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赞助商权益也遭受巨大损失,国家队和中超两个领域足球的商业开发也错失了更早更好走向良性发展的契机。
足协是集行政、事业、社团和企业四位于一体,权力高度集中的行业管理机构。这种类型特殊的单位一直是体育行业全面走向市场,深化改革的焦点和关键。此前体育总局已制定了具有指导意义的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中国足协是首先进行改革试点的单项体育协会之一。遗憾的是,虽然足协逐渐完成了管办分离,但干部兼职问题突出。董铮在市场开发部、福特宝、中超公司兼任一把手,在足协内部也没受到制约。究其根源,足协管理层跑官买官导致近年下属部门迅速膨胀是直接原因之一。
一名高层囊括中国足球几乎所有领域的商业开发权力极不正常。这在国际上也有前车之鉴。巴西和阿根廷足协此前都有商业开发权力高度垄断先例,导致两国国家队的商业收益在很长时间内远低于预期、此外,商业赛事安排的不合理,甚至引发国家队教练组和球员的公开不满。即便两国权力高度集中的前足协主席特谢拉和格隆多纳卸任,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商业开发领域权力寻租的问题。
董铮的案例是中国足协内部权力过于集中的极端表现,经历这次影响面过大的贪腐案,未来足协在内部组织架构方面,理应做出合法合规合理的整合。真正做到部门设置精简高效,管理层兼职行为得到严格约束和规范。以案为鉴,让足协、中超联赛公司成为国家队、中超商业环境良性发展的健康管理者,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商业竞争环境。
链条之六:赛事开发
解决办法:严禁权力寻租
与以往中国足球更多涉及联赛、俱乐部、教练、球员、裁判等的“软件”贪腐不同,这次中国足球贪腐案还牵涉到赛事承办、体育场建设招投标等“硬件”方面的贪腐。赛事承办、票务代理、场馆验收、参赛费拨付等方面,都是此前往往被忽视的领域。这次,几乎掌握中国足协和中超商业开发权力的董铮再次成为主犯。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刘磊也因此进入公众视野,涉案犯罪与武汉市多个体育场馆的翻新工程招投标密切相关。
与国家队赞助商和中超媒体版权费的谈判和签约一样,董铮同样在赛事承办、体育场招投标方面大权独揽。部分足球管理层实权人物能在体育场招投标等硬件方面肆无忌惮的贪腐,与背后紧密相连的利益小团体密不可分,以致在“硬件”领域出现几乎无死角的贪腐行为。
相比中超媒体版权和赞助商选择,赛事承办、体育场馆招投标的金额相对较小,权力寻租的利润空间并不算大,但中国足协的监管失效让相关落马高管可以肆无忌惮地违纪违法。早在10年前,赛事开发经营混乱,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就是中国足协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足协同样给出了整改方案,也陆续细化了措施和完善了规章制度,但真正落实到人、落实到事的时候,贪念还是战胜了理智。
商务开发集中管理,本身是以利于监管为目的,避免分散运营各自为政导致联赛商业利益受损,但集中管理更需要严格的监管机制。足协内部监管失位最终还是形成了商务开发领域个别管理层人员一手遮天,导致贪腐覆盖到赛事承办和体育场招投标领域。未来,如何更好在赛事承办和体育场招投标方面达到公平、公正、透明的标准,对未来足协承办国际大赛至关重要。
中国足协这次的贪腐案,对中国足球生态的造成了空前破坏,对中国足球产业发展的阻碍也令人震惊。但这些都已是过去。中国足球产业随着中超球市的火爆,正在从低谷逐步爬升。贪腐案尘埃落定后,恢复中国足球的生态环境清朗应该及时提上日程。中国足球需要一次彻底的新陈代谢式的生态净化,推动足球领域改革向真正的深水区推进。用更有效的内外结合的监管制度正本清源,惟此,中国足球才能在真正清新的空气中健康发展。